各社团组织:
根据今年2月14日我市“放管服”自查工作专题会会议精神,及市民政局《关于海口市社会团体收费自查自纠的紧急通知》(海民发[2017]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展海口市社会团体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补充通知》(海民发[2017]52号)以及《关于海口市开展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实施方案》(海民发[2017]79号)等要求,我单位为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确保“两学一做”教育活动、“讲政治、守法纪、知敬畏、强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的有效开展,特制定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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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