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海口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的通知》(海依法办〔2017〕42号)要求和部署,我局对《77365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表(试行)》(市民发〔2012〕35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77365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表》(修订稿),现向你们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9月15日前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局。
地址:海口市长滨六路行政办公区16号北楼3012室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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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