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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报告
 
773652009年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10-02-26   来源:77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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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具体指导下,全局干部职工以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为抓手,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整体工作实现全面推进,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民政创新工作也有了阶段性成效。总而言之,一年来,我市民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得到全面提升。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民政事业新发展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市民政局党组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和提高民政工作服务水平的难得机遇。从3月开始,我局严格按照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3个阶段11个环节的计划进行,全局党员积极参与,努力实践,顺利完成了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局集中组织学习8次,个人自学都在25小时以上,人人都作了读书笔记,写了学习体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民生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完成了《关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调查及建议》、《军地携手共创双拥新路子科学发展共建文明生态村》、《关于我市行业协会的发展思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我市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破解体制机制难题  促进殡葬科学发展》、《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研究》、《对我市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调查及建议》等7篇调研报告提交市委和省民政厅。通过学习,广大干部职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树立了科学发展的理念,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新进步、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了新进展、在创新体制机制上有了新突破、在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目标上有了新成效。

  二、以落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抓手,全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一)及时安排发放城乡低保资金,把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确保城乡低保对象能在当季领取低保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提高我省城乡低保保障和补助水平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城乡低保标准要提高,其中城市不低于220元,平均月补差不低于170元,农村不低于150元,平均月补差不低于70元。按照省厅要求,我局低保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我市低保人数和财政状况,测算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后的增加人员、资金数据、低保家庭消费支出数据,提出将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为320元,月平均补差不低于17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00元,月平均标准不低于90元;农村五保对象标准提高到280元的方案。经市政府同意,新的城乡低保标准于2009年7月1日执行。

  全年筹集城市低保金7484万元,其中省下拨5784万元,市财政预留1700万元,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4096万元;筹集农村低保金4961万元,其中省下拨1566万元,市财政预留2600万元,区财政配套795万元,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740万元,

  全年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05125户次,248998人次;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95929户次, 400156 人次。

  (二)全力推进石山、遵潭、三江、旧州4家敬老院和美李、加朝、仁里、雅咏4个五保之家建设,在局领导的主持下,争取分管市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明确将敬老院建设作为特办项目。今年上半年,完成了设计招标,土地平整、外观和实体设计、建设概算、用地批复等前期准备工作,下半年经过加班加点施工,2009年底已完成主体工程。4个五保之家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区完成,并已全部竣工。

  (三)积极筹集医疗救助资金,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争取上级拨款1555万元,市财政安排430万元,其中上级下拨的1555万元中的481万元已投入使用,1074万元2009年12月份才安排到位,结存至下一年度使用。实际有效资金911万元。

  2009年1-12月,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028.27万元,其中用于疾病救助828.05万元(城市258.45万元,569.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606名(城市896人,农村2710人)。资助城市医保130.22万元、农村新农合70万元。

  (四)救灾救济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2009年初,我局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广泛开展了“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共接收新旧衣服1400多件,棉被342床,接收捐款58万元,并及时组织下发到困难群众的手中。争取省下拨冬令救济款180万元。下拨给秀英区52万元,龙华区40万元,琼山区45万元,美兰区43万元。全市购买大米137.5吨,食油500桶,棉被3400床,衣服3901套,救济灾民16254人。争取省下拨春荒救济款125万元。下拨给秀英区38万元,龙华区20万元,琼山区37万元,美兰区30万元。省里2009年下达给我市完成民政对象危房改造65间,我市已全部完成,投入资金65万元。

  (五)完成了“两节”困难群众生活救济工作。2009年“两节”期间,累计救助城市低保户9363户,特困户2083户,每户救助300元,共发放救助金343.38万元;农村低保户16639户,特困户5747户,每户救助150元,共发放救助金335.79万元;市属单位特殊困难对象840人,每人300元,合计25.2万元;向四家敬老院,发放慰问品120份慰问金2.4万元;陪同省市领导慰问民政对象40户,发放慰问品40份,慰问金2.8万元。

  (六)临时救助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安排临时救助资金300万元下达后,我局及时组织了下拨。其中,下拨秀英区100万元,龙华区50万元,美兰区50万元,琼山区100万元。

  (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及时到位。2009年,我市先后遭受第7号强热带风暴“天鹅”、第13号热带风暴“彩虹”、第16号台风“凯萨娜”、第17号强热带风暴“芭玛”等自然灾害的影响。灾情发生后,局党组立即部署,深入救灾一线,组织各区民政部门开展救灾工作,并及时将省民政厅下拨的90万元救灾资金下拨到各区。

  (八)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积极主动。全年共接待上门求助471人/次,其中救助返乡369人/次,简易(生活)救助102人/次;流动救助1305人/次;接待电话咨询108次,受理12345服务热线36次,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协调市公安部门送入省安宁医院救治的流浪精神病人53名;协调市人民医院、琼山人民医院120救治流浪危重病人424人/次;转省救助站实施救助的45人/次,护送本省返乡46人/次。上报安置市社会福利院12人。定期不定期组织救助车上街巡查,开展街头主动救助工作。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报建手续、土地平整、配套经费均已完成,现在正做施工前准备工作。

  三、以提高基层民主自治建设为抓手、增强社区服务功能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一)以构建和谐社区建设为载体,积极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市)”创建活动。按照和谐社区示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组织领导坚强有力、部门职责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健全完善”的建设标准,美兰区和龙华区被命名表彰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市)”,龙华区中山街道被命名表彰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龙华区的滨海新村社区被命名表彰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二)紧贴海口实际,积极探索社会工作人才建设新路子。

  根据市委组织部印发《海口市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构建和谐海口的要求,积极借鉴国内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验,编制《海口市社会工作人才(2009-2020年)中长期专题规划》,以此明确了社会工作、社会工作领域、社会工作人才的范畴,阐明了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和措施,对今后我市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具有较好的现实指导意义。

  (三)适应社会发展趋势,积极参与“海口市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工作。

  为理顺社区建设需要,提高社区建设水平,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有针对性地对我市部分社区展开了专题调研,探索城市社区建设新模式,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的新路子,提出了许多可行性的建议意见,此项工作在美兰区人民路街道展开了试点。

  (四)确保社区专职成员队伍的稳定,协调落实全市社区专职成员生活补贴调整工作。

  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室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委会建设的通知》(海办发[1999]47号)的文件精神,以我市现行事业单位六级办事员二档工资为标准,同步进行调整。目前,全市951名社区专职成员均按调整后的生活补贴进行发放。

  (五)以提高基层民主自治建设为抓手,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指导力度。

  一是及时健全完善我市村务公开指导机构。二是明确村务公开的内容标准。三是规范村务公开的阵地建设。琼山区和秀英区各投入23.8万、18万元对辖区村务公开栏进行重新改造,较好地规范了村务公开阵地的建设

  四、巩固扩大双拥工作成果,优抚群体生活得到保障

  退役安置工作顺利开展。2009年我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义务兵由每年8000元提高到每年10000元;士官由每年4000元提高到每年6000元。军队复员干部生活救助标准由每月400元提高到每月600元。2009年我市共审核接收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574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389人(包括10年以上复员士官30人)、农村退役士兵185人。接收复员军官6人。截止2009年12月27日,我市为6名复员军官和30名10年以上复员士官开出了落户介绍信,办理了安置手续;在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359名(除去30名十年以上复员士官)2008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中,自找单位双向选择安排工作岗位2人,经本人申请签订了自谋职业协定并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311人;未接受政府安置48人。

  组织市级城镇退役士兵80人参加4个专业技能培训班的培训。下达退役士兵住房补助款26万元、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款525.6万元、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款94.632万元、军队复员干部生活救助款12.936万元。

  双拥优抚工作不断深入。2009年我市双拥工作以再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为目标,围绕服务国家和军队改革建设大局,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双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年在市政府安排300万元双拥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多方筹集3000万元帮助部队解决备战训练、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驻市师以上军警部队及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赠送慰问金计53万元。“八一” 前夕,协调安排市领导及驻市部队领导慰问西沙部队并赠送慰问金23万元。协调组织驻市军警部队3000余人参加美兰区南渡江引水枢纽工程冬修水利大会战。协调安排市领导参加迎接“海口”舰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归来的欢迎仪式并赠送慰问金50万元。在加强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和多形式地开展国防教育的同时,重视着眼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真诚为部队官兵排忧解难。2009年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到财政拨款事业单位20个,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45个。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暂行办法的规定,从2009年10月1日起,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2009共发放各类优抚金近2700多万元,其中定期抚恤金经费1267.2万元, 革命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321.7万元,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26.15万元,抗美援朝老战士和烈属生活补助7.8万元,死亡抚恤金60多万元,发放率为100%。发放493.9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优待面得到100%的落实。并在2009年3月份对各区的优抚对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1000余人次,总金额582万元。完成了老区职能工作的移交及2008年老区建设项目。完成了解放海南岛战役烈士陵园新骨灰楼的建设和骨灰盒的移放工作。收集整理了100多份反映各类有关维稳的情况材料。接待来访人员1000多人次,处理上访信件42封,配合省、市上级部门处理上访事件10多次,被评为2009年海口市维护社会治安先进集体。

  军休服务管理工作。我局以不折不扣地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和生活“两个待遇”为着力点,军休服务与管理工作在改革中创新、在推进中发展,让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共享“大家庭”的温暖。3个军休所都建立了工作人员文明服务守则,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工作人员与军休人员联系制,倡导“耐心倾听军休人员最想说的心思、用心琢磨军休人员最关心的问题、全心办理军休人员最牵挂的事情、潜心学做军休人员最贴心的亲人” 的好风气,通过开办专栏、发放资料等方式普及延年益寿的科学知识。坚持给每位过生日的军休老同志送去蛋糕与祝福,给每位生病住院的军休人员送去鲜花和慰问品。军休工作人员都自觉形成遇有军休人员来所,主动“问一声好、送一杯茶、道一声再见”的好习惯。针对军休人员成份多样的特点,逐一做实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身体健康状况“三本帐”,使服务管理工作有的放矢,将包含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服务管理流程的《军休所服务手册》送到军休人员手中,真正做到一册在手、有求必应;并经常组织军休人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军休人员愉悦了心情,10多个项目在上级组织的竞赛中获得奖项。

  五、进一步强化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着重提升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福利彩票及殡葬管理服务水平

  民间组织管理方面。认真落实行政审批提速工作,切实做好政务中心大厅窗口服务工作。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民间组织各项业务办理总体提速50%。全年办理社会团体筹备登记20家,社会团体登记11家,变更登记5家,注销登记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13家,变更登记28家,注销登记2家。利用年检对社会组织进行规范清理整顿,全年完成社会团体年检5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150家。

  区划地名管理方面。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农垦总局希望市政府帮助解决的相关问题》(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四期)的精神,我局遵循从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行政管理体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形成了《关于国营三江农场移交地方管理调研报告》呈报市政府; 完成长流起步区18条新建道路、大英山新城市中心区16条新建道路、狮子岭飞地工业园9条道路和海马二期6条新建道路的命名和海景路更名工作;完成海口至定安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100%、海口至澄迈(含原琼山至澄迈)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50%;海口至文昌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50%;完成美兰区灵山镇灵山社区24条道路的设标工作;为了塑造国际旅游岛良好的人文环境,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市路牌、人行天桥牌、旅游景点牌进行清洗、维修工作;地名数据库及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建库工作已完成总工作量的60%。

  两项登记工作严肃认真。全年,共为988对新人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办理国内收养登记27例。

  福利彩票发行成绩喜人。福彩中心以“安全运营、健康发展”为工作理念。努力克服设备、人手不足及经验缺乏的困难,深入探索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规律,积极借鉴先进省、市彩票销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团结一致、各负其责,使我市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绩。2009年,总销售量为25049.46万元。尤其是新“快二”2009年10月10日重新上市以来,仅两个半月时间,销售就达到了8989.73万元。彩票销量稳居全省龙头地位,并创下了我市彩票销量新高。

  殡葬管理方面。紧紧围绕以建立健全殡葬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殡葬事业体制机制。2009年,遗体火化数为1355具,外运数为85具,合计遗体处理数为1440具。殡仪服务收入344.7万元,殡葬用品收入347.3万元,新增业务收入103.9万元,合计业务总收入为795.8万元。在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各项工作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

  六、树立“大福利”服务理念,在推进老龄事业和社会福利进程上快速发展

  落实老年优待工作。2009年是老龄工作取得突破性开展的一年。我局以推动落实老年人优待工作为基础,以组织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法律法规,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老龄事业有新的发展和进步。2009年,省核定我市百岁老人245名,其中城镇54名,农村191名。根据省政府决定,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市、区老龄办分别建立了9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状况信息库和管理档案,使百岁老人的服务管理更加科学化、常态化,为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的审报提供准确依据,全年共为百岁老人实发长寿补助金42.55万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制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办证工作的责任、办证程序、时限要求等,尤其针对外埠老年人办证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协调省公安厅制证中心,较好地解决了缩短办证周期问题,由过去20多天的制证时间缩短在15天内完成。同时,规定社区、街道每15天将办证资料整理上报一次。原则上每批次办证时间30天内完成,一般不超过45天。全年共办老年优待证10283张,累计办证82618张,占全省办证总数的40%。下大力气组织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依托社区管理,依靠社会服务组织,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并为有经济来源且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提供多种有偿服务。这种全新的养老模式受到老人的普遍欢迎和社区居民的广泛好评,也受到各方媒体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肯定。通过多方面工作和充分准备,我市试点工作已于2009年9月16日在美兰区海府路街道、龙华区滨海街道2个街道所辖15个社区同时启动。试点以来,已为67名老人提供无偿上门送时服务1663人次,共1755小时。目前,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继续开展“真诚奉献、慈爱至上”的服务工作。全年新增收养老人6名、收养弃婴24名,涉外送养6名,国内送养8名,家庭寄养6名;儿童治疗和康复训练1044人次,老人治疗和康复训练1100人次;接待自费养老人员49人,北方老人冬季休闲养老140人次, 经营收入16.6万元;接待社会团体86个,接待个人来访1300人次,社会团体和个人捐款33万元;其中涉外送养捐款24.5万元。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明天计划”工程。按照省民政厅的要求,为患有先天性疾病的2名儿童进行了手术,使残疾患病的孩子得以康复; “明天计划”总结被民政部评为落实“明天计划”工作先进单位。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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