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365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我市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理念,认真履行民政工作职责,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抓手,以创新社会治理为突破,群策群力全面完成年初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四宜三养”和海南首善省会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及早谋划,出台方案,重点工作项目化、路径化。201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我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会议精神,早部署、早谋划、早安排。 3月4日,我市召开全市民政会议,对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确立了工作思路,并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发展战略、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为贯彻落实《2014年海口市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的重点工作分别制定路线图,明确工作目标,强化保障措施,逐一加以推进,并制定下发了全市民政工作要点。为推动重点工作,我们相继制定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海口市“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解决灾后农村受灾群众居住问题及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解决灾后农村受灾群众因灾损坏房屋维修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倒损房屋重建维修主材保障供应便民指南的通知》等一系列含金量很高的文件.10月30日,第十五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海口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场所建设保障办法》(以下简称《保障办法》,2014年11月26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该《保障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以地方立法形式推进解决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场所建设的作法,这在国内尚属首例。与此同时,我们及时修订、完善、提高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一系列的文件和措施,充分发挥民政工作为民解困的职能作用,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众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落实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民政为民服务能力。
1、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发45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建设,12月11日,十五届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海口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全面启动全市低保核查工作,重点核查在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情况及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的落实情况,全市开展市、区、镇(街道)三级核查共9502户24601人,依法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1048户3365人。继续抓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加强敬老院管理。有序推进星级敬老院创建目标。2014年,我市新坡敬老院、龙桥敬老院投入使用,新增床位220张。安排资金165万元修建33家农村幸福院,使我市集中供养能力明显增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登记,全市已申报登记9家。截止目前,为全市410153人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8131.64万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3890人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705.39万元;实施医疗救助4401人,救助资金1692.57万元;适时启动价调基金,一季度为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49.99万元。
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民政部《关于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的通知》(民发[2014]93号)和省民政厅关于我市作为“救急难”工作试点城市有关要求, 我市以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了《海口市“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的出台走在全国前列,被其他省市民政部门借鉴;指导基层依托现有的镇(街)服务大厅或办事大厅为平台,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服务窗口;建立急难求助“首问负责制”和“转介”工作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工、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全面提升应急救助能力。“救急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救助困难群众4800户,救助困难群众7400多人。全市43个镇(街)已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26个,新建5个,其余正在推进落实之中。
防灾减灾救灾成效显著。全力开展“威马逊”、“海鸥”台风等抗风救灾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下拨救灾款物,加快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完成了农村因灾困难群众房屋损坏维修工作,维修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全力保障好灾民基本生活。我市民政系统出色的抗风救灾工作实绩,得到了中央第九巡回督导组、省市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7月28日,市委书记陈辞在我局关于开展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情况报告上批示:“我市救助工作富有成效,感谢省民政厅和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奉献。”据统计,全市完成了4750户农村因灾损坏房屋维修工作任务(其中非C级破损房屋损坏较轻1730户,非C级破损房屋损坏较重1433户, C级破损房屋1587户),共计投入维修资金2305.8万元。广泛开展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向全市各镇(街)、村(居)委会进行防灾减灾公益广告宣传,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市创建完成4家“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通过了省民政厅的检查验收,并已向民政部进行“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网上申报。
2、推进城市社区创新发展,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全市主城区网格化全覆盖,实现了市委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全市各级社区网格员管理机构均已设立;完成了全市1148个网格的人房现状数据收集,并开展了为居民提供老龄优待证、残疾证办理等11项门边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进入攻坚期,2014年12月初将开始进行项目施工招标工作;成功举办了海南网格化服务管理(海口)现场会,我市社区改创工作受到了省市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在今年“威马逊”“海鸥”台风期间,我市社区改创工作成果初显,全市1500多名网格员坚守在防风救灾的第一线,及时协助排除各类险情,为受困群众排忧解难,受到了群众的肯定 。积极推进省农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截止目前,我市秀英区石山镇和平村委会美鳌村等四个农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已顺利完成前期工作。推进“村改居”社区基层治理机制改革创新。成立了推进“村改居”工作领导机构,深入基层调研,摸清底数,并制定工作方案,目前,“村改居”各项工作正按时间节点和阶段性任务推进中。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目前全市各村(居)务公开栏等相关公开事项均能按照统一的模式,规范及时的实现村(居)务公开内容的多样化及真实性。
3、切实抓好社会福利事业项目建设,推进福利事业社会化进程。
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目前,我市共有公办养老机构34家,其中市属32家(乡镇敬老院31家、市社会福利院1家),共有养老床位3460张。一是开展公办养老院改制试点,实行外包购买服务。引入社会组织参与敬老院的管理工作,目前已有遵谭、新坡、三江、大致坡等10家敬老院开展试点工作,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对敬老院实施专业化服务和管理,收效显著。二是着力抓好项目。2014年,美兰区演丰镇日间照料中心投入试运营,龙华区滨濂社区和秀英区海口港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正抓紧后期建设。新坡镇仁里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也全面进入筹办阶段。三是制定规范标准。起草《海口市敬老院规范化服务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服务管理水平;全市15家敬老院星级评定工作逐步实施。四是开展医养结合的养老试点。目前,海口市恭和院医养结合试点已完成政策指导、项目申报及资金支持等工作。五是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贯彻落实海南省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相关政策,为全市8家民办养老机构下拨床位补贴和一次性建设性补贴64.86万元,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六是深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我市率先在全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向中心镇推广。截止目前,我市已分别在琼山区云龙、秀英区长流、西秀、龙华区城西、美兰区演丰等5个中心镇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并已开展服务。秀英区永兴镇、龙华区龙桥镇、龙泉镇的建站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七是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进一步优化老年优待证制发程序,缩短办证时间。基本实现现场即办即领,老人行动不便的,由村(居)委会人员或网格员代为办理,代办时间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大大方便了办证群众。截止11月,全市共办理老年优待证9200余张。高龄补贴工作有序开展,今年1至10月,我市共为32813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补贴4000余万元。全市福彩市场实现稳步、理性发展,截止10月13日,我市共销售9.85亿元。
4、双拥工作成效显著,优抚安置水平进一步提升。
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做好“八一”、春节期间的专访慰问工作,共为部队赠送慰问金713万元。在为部队子女转学升学、解决随军家属就业等方面全力支持,军民融合发展向深度推进。2014年,我市安排23个事业单位岗位、国有企业岗位10个、公益性岗位36个,解决随军家属就业问题,为未就业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助费320万元,解决了143名部队子女的入学问题。组织召开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双拥工作的重大问题。积极协调驻市军警部队做好抗风救灾工作,在抗击超强台风“威马逊”中,共出动官兵7.1万人次,车辆1.2万台次,支持我市抗风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并慷慨解囊踊跃为灾区捐款463.95万元。提高优抚政策的保障水平和透明度,及时足额兑现优待抚恤定补经费。春节期间向各区下拨121.21万元优抚对象节日慰问资金。全年为3576名重点优抚对象下拨优抚经费3925.98万元。烈士陵园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有序推进。完成6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及528个散葬烈士墓的原地修缮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政策,继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截止目前,共接收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753名,发放退役士兵经济补助580万元,组织700余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多举措做好复退军人信访维稳工作,保持进京赴省“零上访”。完成军休人员接收安置任务。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
5、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大力推进社会事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创新 坚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一是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发展、登记、监管的新举措,进一步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实行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下放部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权限。截止目前,全市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26家,其中,直接登记社会组织16家。二是以孵化基地项目引进有志服务于城乡社区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进驻方式持续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及职能转移履行社会责任。我市成立了海口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海口市社会组织促进会在全面筹备阶段。三是加强对各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增强党的先进性、模范性在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和作用力。四是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探索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建立“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社会监督机制。五是完成2014年度社会组织专项扶持资金下拨工作。依照《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决定》中有关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市民管局选定本级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若干,通过我局审核后给予扶持落实。
优化社会专项服务 扎实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完成我市金沙湾、新埠岛、演丰墟旧改项目和市区69条道路的命名工作。巩固完善地名标志设置,完成我市地名标志设置试点工作752块路牌设置任务。积极推动平安边界建设,完成我市与文昌、定安和澄迈三市县毗邻299.4公里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贯彻中央《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实行馆所分离后,市殡仪服务公司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殡仪服务需求。继续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减免困难群众火葬费用8万元。切实加强殡葬文化宣传,树立殡葬改革新风,2014年我市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实现“文明低碳祭扫、平安清明” 工作目标。继续抓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投入410万元新建、续建好俗、东昌、罗悟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积极推进市殡仪馆搬迁建设工作。涌现出典型先进个人,市殡仪服务公司李怀伟被国家民政部评为2014年全国殡葬工作先进个人。救助管理工作成效明显。2014年春节期间,海口市救助站为近4万名滞留旅客提供临时救助服务,确保了节日祥和、社会稳定,我市救助站被民政部记集体三等功。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问题,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街头巷尾巡查力度,积极主动救助。截止目前,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977人(次),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 144人(次)。
(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
2014年2月至2014年9月,我局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按照“6个原则、4项重点任务、3个环节”整体安排扎实推进,共开展32次集中学习活动,领导干部讲学14场,编发教育实践活动《简报》12期,领导干部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15个,局系统党员干部撰写体会文章106篇、征文34篇,班子成员主动走访召开座谈会45次、发放民主测评表300余份,开展各种形式征求意见活动18次,共征求意见建议87条。通过对照检查,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共查摆问题100个,制定整改方案22个,并新建和修改完善了4项规章制度。我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明显,达到了预期目标,中央督导组王金山组长莅临我局检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77365的教育实践活动,一是认真,表现在按照要求推进,规定动作到位。二是招实,既解决思想作风问题,又解决实际问题,强调注重活动成效向工作转化。三是有效,民主生活会质量高,增强了党性观念,提高了群众观念,改进了工作作风,这在抗台风救灾害过程中充分地展现出来了,灾区灾民见到的第一个干部是民政干部,群众吃的第一口饭是民政送去的,住的第一顶帐篷是民政送去的。”
(四)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着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今年以来,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关于市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等。为明确处室及单位职责,局党组和机关处室及局直属单位签订了《市民政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完善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规范,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着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五)民政宣传工作平台日趋完善。今年以来我市民政方面的信息宣传报道屡见报端及各大媒体,树立了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有力的促进了全市民政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10月30日,先后在《人民日报》、《海南日报》、《海口晚报》等各级媒体报刊刊发新闻50余篇;在市民政局网站上及时开辟了“工作动态”、“便民服务”、“政策法规”“常见问题解答”等专栏,让广大群众及时的了解民政法规政策。在抓好民政系统内部宣传、交流的同时,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合作,自2014年6月起,我局与海口市广播电台合作,每日中午11点30分至11点50分专题广播民政专题,采取政策解读专版、热线访谈、座谈探讨等多种形式宣传民政各项政策,把党和政府惠民政策惠及广大群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顺应形势,抓住机遇,创新发展,多项工作呈现出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取得了新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截至目前,还有8名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士官尚未得到妥善安置;二是市殡仪馆搬迁建设进度缓慢;三是工作任务重,工作人员少,工作和人员不相称,对开展工作有影响。这些,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切实研究解决。
三、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必将更加凸显,创新社会治理任务必将更加繁重,人民群众对专项民政服务的期盼和要求必将更高。新年度的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深化改革、创新治理、普惠民生的思路,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探索社会基层治理,着力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不断完善社会公共服务,力争实现“新增量工作有成果、重点工作有推进、亮点工作有拓展、难点工作有突破”目标,为促进海口的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凝聚正能量。
(一)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和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快推进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项目建设进度。把低保准确率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加强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2015年力争实现2-3个“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积极推进市物资储备仓库项目建设,争取2015年底投入使用。
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点:一是畅通基层救助渠道,保障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二是主动发现、及时救助,第一时间采取帮扶、疏导和干预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救助。三是在关键时,不分地域、不分亲疏、不推脱、勇于担当,突出彰显以人为本。四是借助媒体深入开展“救急难”政策宣传,让人民及时充分了解政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多措并举发展敬老养老事业。一是全面完成“十二五”养老床位规划年度分解目标。力争2015年底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二是以建设项目为抓手,推进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硬件水平;三是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入养老事业;四是进一步推进敬老院运营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五是要在医养结合工作上有突破。特别是对失能半失能高龄困难老人补贴,起到兜底作用。
(三)推动社会基层治理新机制。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健全社区改创工作制度,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充实城市社区网格化平台服务功能。加强村(居)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完善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场所。组织“村改居”社区建设专项调研,推进“村改居”社区基层治理机制改革创新。做好社会组织培育与监管并重工作。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协同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继续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社会组织评估系统,以保障和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规范性。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四)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妥善安置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加快安置遗留问题清零步伐,完成2011年和2012年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还未安置的人员,有计划开展2013年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做好复退军人的信访维稳工作。
(五)提升专项社会事项服务管理。深化殡葬改革。继续做好公益性公墓续建工作;加大力度推进惠民殡葬政策落实,提高火化率;推进市殡仪馆搬迁建设;加大殡葬执法力度,规范殡仪服务机构管理,提升殡葬行业自律能力和服务水平。健全完善流浪未成年人及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人员的救助工作常态化机制,在做好终端救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源头预防救助制度。
(六)提升我市民政综合发展能力。加快推进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编制“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加大重点项目建设的力度,进一步规范民政资金分配和监管。加强对我市民政干部的管理,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执行力。
(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制机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既抓好民政业务工作又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我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加强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和保障改善民生方面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治“四风”,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深化效廉建设,继续推进民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