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365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我市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有力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大力弘扬“四种”精神,争当“双创”排头兵,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各项民政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完成年初布置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为海口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2015年主要工作
(一)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2015年,我市民政部门为民办实事中涉及工作项目有3项: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村(居)民社区活动中心。全市各级民政系统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如期完成。其中社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项目于2015年7月底提前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定的目标任务;11间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和27个村(居)社区活动中心项目12月底前保质保量竣工。
(二 )社会救助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成立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并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我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不同部门间相关信息共享。大力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及时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救急难”试点工作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除了对因突然发生的紧急事件或意外事故,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实施救助外,同时对2014年因台风受灾的的一些遗留问题也实施了救助资金的补发,弥补了救助资金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及时解决了媒体报道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急难问题,“救急难”救助的绿色通道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全年发放临时救助资金(“救急难”)1288万元,实现对困难群体的兜底救助保障。二是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2015年7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从2014年的450元提高到520元,农村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从360元提高到460元,增幅分别达15.6%和27.8%,惠及城市低保14930户,36234人。大力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低保自查自纠和专项低保资金检查活动,确保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低保金以“一卡通”按时足额发放。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 3853 户,7492人,发放城市低保金2354.45万元,月人均补助达340.19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1107户,28803人,发放农村低保金6360.83万元,月人均补助达281.4元。三是扎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全市共保障农村五保人数3732人,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 1644.09万元,月人均补助达480元。继续实施村镇敬老院建设,完成了秀英区石山镇敬老院等15家敬老院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全市五保老人集中供养750人,占全市五保老人20%;完成全市敬老院使用情况的调研工作,申请福彩公益金102万元拨付各区村镇敬老院维修维护费用;加强村镇敬老院管理工作,开展村镇敬老院消防安全排查工作,有效防止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供养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不断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全覆盖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共救助5133人,发放救助金1893.28万元。
(三)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持续增强。一是高效有序实施灾害救助。冬春期间,共下达我市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经费3323万元,发放棉被3000床、运动服3000套、毛毯2000床,使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得到了及时救助。二是加强备灾能力建设。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主体工程竣工,年底将投入使用。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2015年全市创建5家 “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将示范社区向农村及城郊扩展,在琼山区凤翔街道石塔村委会创建了我市第一家“全国防灾减灾示范村”,并首次在农场(桂林洋青合社区)创建了 “防灾减灾示范社区”。
(四)社会福利事业取得新进展。一是老龄工作卓有成效。首次推行由政府资助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购买老年意外险试点工作,惠及1558名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继续扩大“12349”辐射范围,2015年全市发放专用手机3547部,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快捷、方便的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高龄补贴发放工作井然有序,为全市34040名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补贴4272万元。二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社会化运作取得新成效。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行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全年下拨试点单位(海口恭和苑健康服务有限公司)政策补贴11.88万元、贷款贴息350万元;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拨付床位和寄养补贴69.78万元。把农村幸福院建设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2015年下拨项目资金90万元。着力抓好项目建设。秀英区海口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已正式启动试运营、龙华区滨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已竣工,并将投入试运营。新坡镇仁里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年底交付使用。三是落实各项福利政策。加强儿童福利工作,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年为全市334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321.82万元、节日慰问经费24万元;推进实施“明天计划”项目,全年申报“明天计划”孤残儿童手术4例,完成手术4例,完成率100%;积极开展“社工试点基地”服务工作,市社会福利院自2013年被省民政厅确定为社工试点单位以来,在服务孤残儿童、养老服务等方面开展了行之有效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四是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争取省财政资金105万元,完善3家慈善超市建设;落实“一张纸献爱心行动”,将活动所得款项捐赠给市慈善总会。
(五)优抚安置双拥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协调军地双方,加大难题破解力度,推动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巩固和发展了新型军政军民关系。一是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为统揽,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军民共建质量,军地双方互办实事互解实难,取得了丰硕成果。二是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三是加强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各区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解放海南岛战役烈士陵园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和9月30日烈士公祭工作,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四是推动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举措。加强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和培训工作,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各类职业培训。五是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及时下拨军休经费,接收安置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积极协调市政府解决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医疗补助问题,军休干部和军工的“两个待遇”落到实处。
(六)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一是基层自治和社区建设持续深化。大力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进程。印发《海口市社区网格员管理指导意见》贯彻执行。扎实推进建设社区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展“一证、两卡” 门边服务事项,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推出全市统一的微信公众服务号“海口社区”和微信企业号“海口党政办公网”,使社区改创工作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完成《海口市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场所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抓点示范项目。启动社区标识规范化管理,完成我市新安社区居委会等10个示范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功能设置、统一社区标识。推进和谐社区和农村社区示范建设。2015年全市创建46个和谐社区。积极推进村改居工作,制定了《海口市推进“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海府办〔2015〕203号),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2015年,从福彩公益金安排100万用于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二是改革创新,社会组织发展不断开拓新空间。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全市共直接登记社会组织12家。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完成属于省厅划定的有脱钩问题的14家社会组织脱钩工作。全年完成社会组织核名83家,社会团体筹备登记28家,社会团体成立登记24家,社会团体变更登记12家,民非成立登记17家,民非变更登记26家。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作,加快海口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功能运行,对有发展前景的社会组织进行孵化培育,推动成立一批直接服务社会的社会组织。加强扶持。推进社会组织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工作,促进我市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七)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开创新局面。一是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加强市区路名牌、门牌设置维护工作,完成龙华区、秀英区、美兰区8个镇墟131条道路共计278块路牌招标及设置安装工作及完成市区571条道路、街巷命名工作。二是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完成了海口与文昌定安澄迈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工作,推进界线有效管理,保持边界地区和谐稳定。三是救助管理卓有成效。加强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按照民政部部署的第二批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计划,深化困境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和源头防治工作,成功组织开展“多彩童年,翼起飞翔”夏令营活动,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同;与省电台联合成功举办“寻找最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暨“寻找最美爱心家庭”启动仪式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和“双创”工作。以“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专项送温暖活动,确保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困难务工不着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及流浪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服务。全市共劝导和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29398人次。四是殡葬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顺利完成清明节安全祭祀保障工作任务,实现“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全力做好农村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殡改工作。2015年,全市共火化遗体1600 具,火化率24.5%,同比提高2.36%,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手续 26例,减免基本费用4万元。新(续)建灵山镇公墓等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
(八)“双创”工作成效明显。自7月31日全市“双创”工作动员会以来,全市民政部门强化措施,狠抓难点,使双创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一是加强领导、注重宣传、落实责任,双创组织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及时成立局“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包点,具体负责包点单位创建工作;以不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在局机关办公楼制作双创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展板等,举办健康教育宣传栏3期,发放宣传单2600余份,上报“双创”工作新闻稿件20多篇期。对“双创”工作的每个阶段和环节都通过录像、照相、文字归档、电脑贮存等方式收集整理了资料,先后收集整理照片资料近百张,文档资料10卷。二是突出重点、狠抓难点、强化督查,创卫工作成效明显。按照市“双创”工作指挥部关于绿化和综合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及时对机关环境进行整治,机关院落、办公室内外面貌一新。三是强化措施、加强管理,专项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对我市主要商业大街、繁华地带流浪乞讨现象进行整治;协调参与驻市军警开展共建美好家园“双创”义务活动;开展爱心敬老促创建活动,引导广大老年朋友发挥余热,做好为老表率,关心、支持和助力“双创”活动;动员我市社区网格员投入到“双创”工作中,发挥网格员在社区网格的基层服务作用。据统计,自“双创”工作开展以来,救助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人员3231人次、协调驻市军警部队3600多人次参加家园建设,为我市“双创”工作添砖加瓦。
(九) “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扎实有效。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特别是处级领导干部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以问题为导向清理存在问题。建立清单台帐,有的放矢地加以整改。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和民政基层单位行风教育活动,组织全局民政党员干部到海口监狱开展警示教育,以人为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2015年10月底,中组部“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督导组对我局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突击督查,充分肯定我局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做到学习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在完成上述各项重点工作同时,全市的福利企业监管、福利彩票发行、婚姻和收养登记、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党风廉政建设、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来信来访,民政档案管理等都取得了稳步发展。
二、2016年工作计划
(一)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发挥民政兜底作用。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推动精准救助,确保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规范实施。进一步推进临时救助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全面做好救急难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物价上涨情况,落实好挂钩联动机制;持续完善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和近亲属备案制度,做到“阳光低保”,进一步提高低保对象界定的准确率;三是继续完善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开展敬老院社会化管理调研,探索敬老院社会组织管理的模式,进一步提高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适当提高五保老人供养标准。四是继续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五是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六是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工作,继续实施灾害信息员培训,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开展创建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2016年争取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建立和完善救灾款物发放使用监管机制,确保救灾款物分配公平、公正、透明。
(二)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全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一是完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领域,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扩大服务设施在城乡社区的覆盖面。全面推进公建民营改革,完善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大力推进医养养老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市场化。继续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做好高龄老人补贴工作。开展我市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儿童福利。三是持续扩大福利彩票发行,拓宽销售渠道,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实现福彩销售安全平稳增长。四是建立健全慈善事业发展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三)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推动双拥优抚安置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优抚保障机制。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法规政策,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确保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到位。认真做好伤残评定和烈士、优抚对象及其他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全面完成散葬烈士墓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任务。三是健全完善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督促确保安置任务的完成和经济补助金按时发放到位。四是积极协调部队做好军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接收安置任务。五是落实好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切实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六是积极主动做好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扎实做好村级组织换届工作,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管理和自治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2016年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顺利。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健全社区改创工作制度,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城市社区网格化信息平台。协调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加大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场所建设力度。推进“村改居”社区基层治理机制创新。推进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工“三社”联动,提升基层服务管理功能。加大力度简政放权,切实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改革,加强社会组织培育,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协同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逐步建立完善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规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加大社会组织评估力度,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
(五)强化管理与服务,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宣传倡导火葬、改革土葬和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文明节俭办丧等殡葬新风尚,引导群众文明祭祀。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完善困难群众丧葬费减免政策,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2016年完成新(续)建农村公益性公墓3个。加强全市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与服务等方面规范化管理。以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效能为主线,加大地名规范工作力度,加强城市干道路名牌规范管理,提高全市路名牌设置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救助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力度。不断拓展社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力度,确实做好社会未成年人的救助与保护工作。严格依法做好婚姻、收养登记,抓好历史数据补录和系统升级改造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认知度。
(六)举全局之力,助力 “双创”工作。开展“双创”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对全市市民的庄重承诺。2016年,全市各级民政系统将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宣传,统一思想。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反面典型事例的曝光,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推诿扯皮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问责,确保“双创”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投入,全面整治。动员居民广泛参与,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提升人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共同推进“双创”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强化措施,力求实效。对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双创”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以查促干,跟踪问效,保证实效。四是健全机制,持续推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双创”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五是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支持力度,发挥民政在包点村(居)“双创”工作中的服务作用,破解难题,确保包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六是结合教育基地作用把爱国主义、国防教育融合进“双创”,加强文明城市建设。
(七)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完成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市级公墓建设“十三五”规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的新常态要求。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廉洁干净的民政干部队伍。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特别是民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核、发放、使用等环节。牢固树立法纪和规矩意识,完善审批程序,严防腐败问题发生,确保民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加强对局直属单位财务监管。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干部的问责力度。加强民政宣传和舆情引导能力建设,主动发声传播我市民政正能量。依法加强民政信访工作,确保上访对象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