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3652016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四种”精神,秉承“三种特质”,争当“双创”排头兵,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实施民生工程,重点工作创新突破,整体工作发展良好,全面完成年初布置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实现了“十三五”民政工作开门红,为海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围绕中心大局,基本民生保障兜底有力
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到位。2016年,市民政局牵头承办2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良好。一是敬老院维修改造工作。今年,省委省政府将“对海口市美兰区咸来敬老院进行维修改造”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项目改造资金41.49万元。我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负责项目实施的美兰区民政局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督,项目改造9月按期完成,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二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为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衔接工作,为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与市残联经过多次协调和调研拟定《海口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实施方案》,经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完成修改和调整后,于2016年6月3日,经市政府办公厅专题协调会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海口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86.2万元,补贴对象4169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815万元,补贴对象10744人。
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扎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推动城乡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截止目前,全市有城乡低保对象13366户30848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8358万元。其中,城市有3389户6183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969.42万元,累计救助城市低保对象57025人次;农村有9977户24665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6388.71万元,累计救助农村低保对象227862人次。(预计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1108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2612万元,农村低保8473万元)。二是继续抓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五保供养)工作。加强敬老院基础设施、规范服务、提高供养水平等方面管理,采取“公办民营”的委托社会化服务管理模式,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使我市敬老院的居住环境和服务管理水平得到极大的提升;积极督导各敬老院强化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和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市五保对象3678人,截止目前,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2128万元。三是不断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全覆盖和重特大疾病救助,截止目前,累计救助7500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800万元。四是落实临时救助(“救急难”)工作。坚持应救尽救,确保有困难群众都能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全市累计救助临时救助对象7722户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720万元。五是发放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根据《海口市低收入困难群体发生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上涨补贴方案》要求,今年春节前下拨各区困难群众物价补贴资金1303.86万元,补贴对象43462人。六是对低保审批权限下放问题进行整改。针对龙华区向镇街下放城乡低保审批权限,造成低保申请、审批环节不规范等问题。我局通过实地调研,提出整改建议,于2016年6月6日向龙华区人民政府发函,要求对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镇街进行整改。目前,龙华区已将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批权限收回,由区民政部门履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的职能。七是发挥民政社会保障兜底作用,确保精准扶贫落到实处。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按照“瞄准特困对象、实行兜底保障、开展精准扶贫”的工作思路,2016年6月出台了《77365“十三五”精准扶贫兜底保障工作方案》,按“一年帮扶、四年巩固”的要求,通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帮助扶贫对象脱贫。充分发挥民政社会救助优势,以农村低保为基础,根据贫困类型和程度,有针对性地施行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目前,我市建档立卡的社会保障兜底对象303户864人,已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完成率100%,截止目前,累计发放资金134.2345万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开展精准扶贫攻坚战要求,不断强化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确保精准识别率、精准退出率、帮扶满意率达到目标要求,通过购买家畜、扶学、扶医、社会保障兜底、危房改造、缴纳新农合费用等方式,对我局结对帮扶琼山区旧州镇光明村、红卫村的15户贫困家庭进行精准帮扶,帮扶率100%,共计发放扶贫资金23.9725万元。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高效有序。一是开展冬寒春荒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救助工作。下拨冬寒春荒生活救助和走访慰问资金1269万元,其中,发放冬春救助经费365万元,发放我市困难群众春节慰问经费904万元。二是积极应对寒流天气。2016年1月中下旬,我市迎来15年以来的最低寒潮天气,为确保我市五保户、低保户、困难群众、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等民政对象安全度过严寒天气,寒流期间我市下拨棉被8200床,毛毯6400床,运动服4300套。三是全力做好台风救灾救助工作。8月16日在台风“电母”救助过程中,下拨救灾资金300万元。10月18日今年第21号强台风“莎莉嘉”在万宁和乐镇登陆,受其影响,我市疾风暴雨。按照孙新阳书记提出的“一个防止、两个确保、三个全面”和倪强市长在市防风工作部署会上要求的26条指示精神,全市设置安置点125个,转移安置困难群众42020人,其中转移安置“结对帮扶”家庭128户,共508人,下拨700万元救灾款,救助灾民。全市下拨棉被8848床、毛毯3800床、衣服3533套、空调被4500床,草席6300张,矿泉水8500箱、饼干2960箱、八宝粥1630箱,方便面7300箱,确保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有临时住所。四是大力开展救灾保险工作,创新防灾抗灾。2016年我市为了进一步提高抗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降低政府抗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成本,我市通过政府采购为全市居民购买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平安农户房屋保险也全面启动,为了保障责任保险工作顺利开展,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对灾害保险进行了广泛宣传,组织了区、镇(街)、村(居)三级灾害信息员的保险知识的业务培训工作,使灾害责任保险做到家喻户晓。五是加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力度。下拨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经费40万元,在全市创建3家“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增强公众识灾防灾避灾意识。5月24日,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全面投入使用。
社会福利事业惠及民生。一是老龄事业健康发展。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元旦、春节、重阳节期间,广泛开展慰问、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节日关怀活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深入开展,为全市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1412个服务对象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险42360元。抓好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预计全年为符合条件的36500名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补贴5452万元。2016年4月1日开始,联合市交通局启动老年公交优待IC卡办理工作,截止目前办卡量达4.7万张,预计全年办卡量5.8万张,这项政策得到了我市老年人的普遍欢迎。认真组织开展我市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及“敬老月”活动,全社会志愿为老服务氛围日益浓厚。二是认真抓好省民政厅在我市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各区相继组织开展入户摸底统计,龙华、美兰区已在辖区开展试点服务工作。三是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下拨试点单位海口恭和苑贷款贴息扶持资金350万元,鼓励我市现有医养结合老年健康服务项目发展。四是加快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缓解我市养老床位不足问题,增加养老床位。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2600万元建设26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不断满足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五是落实扶持政策,实施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政策补贴。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租用房屋,每张床位补助300元;收住本市户籍失能、困难等特殊老人的,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寄养补助。对符合4家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床位和运营补贴66.39万元。六是积极开展首届“中华慈善日”系列活动。今年9月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慈善日,我市通过开展“中华慈善日”系列活动,让全体市民积极参与,以此唤起市民的慈善意识,进一步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七是启动市社会福利院基础设施整体升级改造第一期“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孤儿生活楼”项目建设;顺利完成民政部下达“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工作任务;扎实开展“明天计划”,为15名孤儿实施手术,组织2807人/次康复训练,有效率达到87%。八是落实孤儿养育政策。为全市329名孤儿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335.04万元。九是全市福彩市场实现稳步、健康发展,1—10月,我市销售福利彩票共计9.5亿元。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卓有成效。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协调军地双方,加大难题破解力度,推动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巩固和发展了新型军政军民关系,取得了丰硕成果。2016年7月,海口市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顺利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的目标。一是做好“八一”、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二是协调部队积极参加我市“双创”活动、植树造林、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事业活动。三是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发放各项抚恤补助经费4593.069239万元,惠及3973名优抚对象;下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314.29万元;完成我市优抚对象元旦春节两节慰问金的申报发放工作。四是退伍安置落到实处。五是加强烈士褒扬工作。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指导各区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和“9.30”烈士公祭日工作,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强化社会管理和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基层社会治理和谐发展。一是全面完成市第八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今年4月份全市启动第八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超前谋划、高位推动、周密部署、压实责任,配合市委组织部门,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加强对选举依法依规的监督指导。全市提前23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全市248个村和196个社区“两委”班子全部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全市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的442名(其中女性55名),“一肩挑”率达 99.55%,比上届提高了13.14个百分点;全市共选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2642名,党组织交叉任职数1612名,交叉任职比率61.1%,比上届提高14.5个百分点,女性成员798名,占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总数的比例的30.2%。二是全面对新当选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进行新一轮岗前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同时对新当选的村(居)委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三是抓好全市230个村(居)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对全市230个村居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责任目标、工作任务、时间节点作出明确部署要求,加强现场督查指导,解决问题,确保全市所有的村居组织活动场所面积达标、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使用正常。全市村居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进度比例达100%。四是积极开展农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我市美兰区三江镇加南村被省民政厅作为2016年农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单位之列。
推进社区网格化、信息化建设。按照“推行网格服务、夯实社区基础、强化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品位”的要求,大力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进程。一是在原有1148个网格的基础上,重新对网格范围进行调整,全市网格范围增至2429个,其中主城区扩展到2371个,网格化区域面积由270平方公里增加到375平方公里。网格化已逐步向农村推进,主城区覆盖率100%,农村覆盖率近20%,为实现全市“数字网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同步开展网格员队伍建设,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病媒生物防制、消防安全知识等一系列培训,提升网格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打造一支服务专业化、身份职业化、知识多面化的全能型社会工作者队伍。截至目前,受训网格员累计达5000多人次。三是扎实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建立以街道综合数据库为支撑、渠道界面统一、覆盖社区该类业务的综合信息平台,为我市综治、公安、计生、卫生、教育、民政、社保、残联等各职能部门建设可共享的各类数据资源平台。目前,“海口市社区服务信息化系统”进入收尾阶段,预计今年年底前全部正式运行。
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创新。截止目前,市本级已完成社会组织核名103家,社会团体筹备登记25家,社会团体成立登记26家,社会团体变更登记15家;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23家,变更登记17家,注销社会组织4家,审慎推进直接登记社会组织39家,市本级社会组织数量776家。目前,市本级社会组织已建立党组织15家,专职党员人数372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已正式纳入我市社会组织成立的章程范本。在海口市“双创”工作中,海口会展业协会常态性开展“文明街道”工作;海口市乐助社会服务社在社区文化传播方面做了“双创活动中的社工风采”“法律讲堂进社区助力双创”等主题活动;海口市阳光义工社、海口市乡贤文化研究会以及社会组织促进会为代表的大批社会组织也都积极地投入到了双创“爱心公益行”活动中,积极筹集善款救助贫困人群,广泛参与全市志愿服务活动。
三、强调高效优质,社会专项事务管理稳妥推进
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一是完成了美安科技新城34条、美兰机场8条、美丽沙8条及市区4条新建道路的命名工作。完成了双创试点区域和部分道路缺损路牌114块设置工作。完成了桂林样开发区新建24条道路和各区新(改)建59条道路的命名工作和路牌(389块)设置工作。二是为助力“双创”,合理美观设置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道路标牌,按要求做好小街小巷巷牌、新建道路路牌、改建道路路牌等“双创”路名牌改造维护安装工作,完成25个街(镇)149个社区,共4239条(小街小巷3816条,423条街路)街巷的名命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完成了7631块巷牌的采购招标工作,年底可完成安装任务。三是进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完成古村古镇地名文化收集。进行地名信息化处理。根据《海口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海口市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联合开展清理整治全市不规范地名,挖掘和保护地名文化,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地名文化品质和公共服务水平。
殡葬服务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圆满完成了2016年清明节群众祭扫安保服务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指示精神,精心安排,提早部署,加强联动,成立清明节群众祭扫安保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小组,负责4个墓园、殡仪馆及金牛岭烈士陵园的祭扫安保服务工作,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有序,实现连年“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得到了市领导的肯定。倪强市长还专门作出了“各区、各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放弃了休息,实现了“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要充分肯定。”的批示。清明节期间,进入各大公墓和殡仪馆祭祀群众累计355048人次,车辆59806台次,安保工作人员1755人次。以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的契机,认真做好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为符合惠民政策的市民办理丧葬减免费用。火化同比增长了5%。积极主动开展“活人墓”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查看台账、实地检查墓穴使用情况等方式对违规预售“活人墓”行为进行摸底调查,共清理整治“活人”墓穴137个。截止目前,全市共投资建设公益性公墓18个,共拨付经费2009.9万元,共建墓穴46600个,基本建成投入使用9个,正在申请批复中2个,共搬迁13210个。
救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圆满完成2016年第十一届万春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印发《海口市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民发〔2016〕192 号),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摸底排查工作,通过摸底排查,建立一人一档数据库,跟踪关爱帮扶,全市共有留守儿童637人,留守妇女16人,留守老人400人。加强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深化困境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和源头防治工作,通过引入志愿者提供心理辅导、与海口星海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海口市辖区内150户困境未成年人入户走访和调查登记工作项目”合作等方式,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专项送温暖活动,确保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困难务工不着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及流浪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服务。为推动巩固“双创”成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多方联动、形成合力,把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范畴,纳入“双创”工作的重要内容,促使救助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截止目前,共劝导和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28132人次,流动救助、巡查及护送返乡等使用车辆753台次,行程约11万公里。
行政审批和窗口服务效率提升。针对去年工作考核排名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准确查找工作中的存在问题。经整改,市审改办月、季度考核名次稳步向前。对即将成立的行政审批局,做好我局拟划转事项的前期工作。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单两库一平台)工作,准确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按照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要求,对窗口进行了标准化建设,调整充实了窗口的力量,健全制度,工作人员服装统一,建设人民满意的民政服务窗口。截止目前,办理涉外婚姻登记为420对,办理内地、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收、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审批21对。
四、对标创建,巩固提升“双创”成果
一是落实“创文”、“创卫”迎检专项整改。对照标准做好创文、创卫责任事项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双创”成果,针对创文、创卫迎检工作期间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工作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落实。二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坚持局机关主导,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联动,业务对象广泛参与,综合治理、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广泛发动全体民政干部职工参与灭鼠和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的C级。三是积极参与包点单位的“双创”共建。在局领导的分组带领下,全体干部职工利用周末或是工作日晚上时间到包点海秀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义务劳动和晚上“巡街”活动,先后组织300多批次3250多人次参加包点单位的“双创”共建工作。四是发挥职能联动作用助力创建。协调驻市军警参与、引导广大老年朋友发挥余热、号召全市社会组织共建、动员网格员投入,为我市“双创”工作添砖加瓦,奉献力量。
五、履行职责,全力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我局在狠抓民政业务工作的同时,十分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始终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作为改进民政工作、提高民政服务水平的重点。在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督查议案室的具体指导下,在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的基础上,力求在提高办结率上下功夫,真正把代表反映的建议和民意落到实处,通过扎实有效的办理工作,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水平。今年我局共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13件,主办件有10件,协办件3件;办理的政协委员提案21件,主办件有7件,协办件14件。办理答复率100%,工作态度满意率100%,办结满意率100%。
六、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根本任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重要抓手,坚持把纪律和规律挺在前面,打造实干清廉务实干部队伍。一是围绕“两学一做”,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根基。局党组把深入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筑牢广大党员拒腐防变思想根基的有力举措,注重在深入结合民政工作上下功夫,让全体党员在学习教育中自觉衡量自己、检视自己,做好人,做好事,积极树立共产党员的先锋形象。7月底,组织110名党员领导干部到海口监狱开展警示教育,以人为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履职尽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自己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明确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落实“一票否决”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部署民政业务13次。三是践行“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具体和深化。局各级党组织认真践行“四种形态”,扎实开展“践行‘四种形态’重塑对党忠诚”活动,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查找廉政风险点,持续纠治“四风”,积极开展“向服务对象问廉”活动,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通过建立“百姓问廉、干部答廉、公示亮廉、群众评廉”机制,及时发现违规违纪苗头。四是强化“四种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重点领域上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漏保现象。完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使民政资金成为“放心钱”、“明白钱”。
在完成上述各项重点工作同时,全市的民政信访、福利企业监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生产、民政档案管理等都取得了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