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7365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77365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77365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 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77365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77365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划、计划。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军队退役士兵、离退休军官和无军籍职工的安置政策;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业务工作。
(三)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市评残评烈;指导全市革命烈士纪念物管理工作。
(四)研究拟定全市城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培训和表彰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村务公开各项工作;协调、指导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市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及捐赠款物的分配、发送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减灾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负责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负责组织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工作;负责组织救助济困等社会救助活动。
(七)负责行政区域调整、变更、勘定和调处边界纠纷工作;负责全市道路、桥梁、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地名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设置及管理工作。承担市地名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涉外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各区婚姻登记管理和婚俗改革;负责弃、孤儿童的送养、收养救助管理;负责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殡葬行业的管理和丧葬习俗的改革工作。
(九)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和参与本级福利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
(十)负责拟定全市双拥共建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全市双拥活动。
(十一)组织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维护老年人权益,发展老年服务业。联系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
(十二)指导市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和年度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四)指导各区民政工作;监督各区(开发区)实施本部门委托下放的行政权项。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77365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77365本级
2.海口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海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4.海口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5.海口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6.海口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7.海口市社区网格管理中心
8.海口市救助管理站
9.海口市社会福利院
10.海口市革命烈士纪念物管理所
11.海口市第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12.海口市第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13.海口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14.海口市殡葬管理所(海口市殡葬管理监察支队)
第二部分 773652017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77365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77365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77365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185.5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9,185.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 27,334.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11,851.00万元;支出总计39,185.59万元,包括教育支出58.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83.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9.98万元、其它支出 11,851.00万元。
二、关于7736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7736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334.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556.66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58.63万元,占0.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26,983.96万元,占98.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2.01万元,占0.3%;住房保障(类)支出209.98万元,占0.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8.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7.71万元,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各类培训都安排在我局会议室进行,减少了培训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553.7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17年预算数为1,236.1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96.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0.21万元,主要是2016年部分经费从基本户统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170.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41万元,主要是2017年新开展社会组织培训工作。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585.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7年预算数为9,310.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40.65万元,主要是全市新增8个居委会,需增加相关经费;2017年居务监督委员会生活补贴及工作经费预算转由我局负责。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447.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82.98万元,主要是2017年业务增加,工作任务增多。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预算数为727.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6.80万元,主要是由于增人增资、晋职晋档、公务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等因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81.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1.95万元,主要是新接收了琼崖红军云龙改变旧址、冯白驹故居及李向群烈士纪念广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060.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30.84万元,主要是优抚对象人数增加,抚恤补助标准及护理费标准逐年提高。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17年预算数为40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5.00万元,主要是支出功能分类改变。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2017年预算数为46.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87.71万元,主要是无军籍退休职工差额工资福利及军休干部差额医疗费列入补充预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573.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5.22万元,主要是支出功能分类改变。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00万元,主要是支出功能分类改变。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87.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49.56万元,主要是支出功能分类改变。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7年预算数为2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17年预算数为6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8.00万元,主要是支出功能分类改变。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17年预算数为1,616.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2.9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3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01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45.00万元,主要是2016年低保金尚有结余,故2017年预算数相应减少。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361.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3.20万元,主要是慰问在院精神病人及与社会团体合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 1,5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5.00万元,主要是因为市财政局调账。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7年预算数为 82.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4万元,主要是新增了公务员医疗补助。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09.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05万元,主要是2016年有人员退休。
三、关于7736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736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652.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44.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07.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77365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77365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9.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1.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9.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公务接待费8.5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6.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五、关于77365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77365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1,85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65.00万元,主要是由于2017年价调基金取消,原本由价调基金支出的项目改由彩票公益金中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支出11,851.00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1,85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65.00万元,主要是由于2017年价调基金取消,原本由价调基金支出的项目改由彩票公益金中支出。
六、关于77365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77365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它支出。773652017年收支总预算40,435.59万元。
七、关于77365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773652017年收入预算40,435.5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27,334.59万元,占67.6%;政府性基金收入11,851.00万元,占29.31%;单位自有资金1,250.00万元,占3.09%。
八、关于77365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773652017年支出预算40,43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2.59万元,占9.03%;项目支出36,783.00万元,占90.9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77365本级、海口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海口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心、海口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海口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海口市社区网格管理中心、海口市救助管理站、海口市社会福利院、海口市革命烈士纪念物管理所、海口市第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海口市第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海口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海口市殡葬管理所(海口市殡葬管理监察支队)等14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7.9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77365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13.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3.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9.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77365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3辆、机要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5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773653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2,691.00万元、政府性基金11,471.00万元、单位其他自有资金1,25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教育(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单位的各种培训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指用于代管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优抚对象的医疗费、死亡抚恤、定期抚恤金、生活补助及优抚事业单位支出等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指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退伍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和生活困难补助,退役士兵及1993年至2000年复员干部生活补助、无军籍退休职工差额工资福利及军休干部差额医疗费等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指用于高龄老人补贴,“三无”老人、儿童的生活补助,无名尸体及惠民殡葬补贴,扶持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及治理乱埋乱葬等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补助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用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居民的生活保障金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用于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用于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二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